罗光飞

联系我们

姓名:罗光飞
手机:18823132545
邮箱:1750366121@qq.com
证号:14406200610994804
律所:广东提德律师事务所
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写字楼3座1204-1206室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取保候审> 正文

取保候审

不批捕后的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


来源:佛山律师 网址:http://lsfs.viplaw.cn/ 时间:2021/3/6 20:42:30

  一、不批捕后的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?

 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,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。对于需要继续侦查,并且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条件的,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。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,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,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。但是为了以防万一,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,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、起诉和审判。所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。

  二、司法解释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》: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,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、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,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;

 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,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,将有关法律文书、有关案由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,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。

 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,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。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、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,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,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。

  我国法律中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明确的规定,一般情况下,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,则显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,需要注意的是,取保候审在办理后,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进行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,则需要从重处罚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8823132545